昨夜曾翻那潮汐表,见石头村退潮在五更至辰刻。虽不曾上闹钟,但平素早起惯了,届时不待鸡鸣,也自然醒来。住处距那码头不远,步行约莫五分钟工夫。穿街过巷时,见有几个卖青果槟榔的摊子,摊主正将槟榔叶摊开,涂些白浆上去,叠作小小三角包,青果与叶一道塞进红塑料袋里,叫价十文。

我凑近看了几眼,倒也动了尝一尝的念头,但终于没有买。素日不嚼这东西,便是尝了,又有什么意味呢?大抵不过是满足一点虚浮的好奇罢了。

便继续往码头走,恰好随了一位同去的村民。他扫码入闸,我也学着扫了八文钱,在渡口候着。

那轮渡小艇,窄窄的,只坐得九个人;满船多是石头村本地的渔人,彼此都认得,用土话高声谈笑,又将槟榔与叶子递来递去。

这时候天光尚早,船上只我一个游客——这身份也瞒不过人,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擎着手机,四围乱拍,什么都要照一照,活脱脱一个外来的异客。他们看我,大约也如我看那槟榔摊一般,觉得有几分可笑了罢。

掌舵的师傅行行复停停,每靠一处渔排,便卸下一两个人去。我心中虽然没底,却也坦然——赶海的地点究竟在何处,我原不知道;错了么,大不了原船折返,再渡回那码头罢了,也算不得什么损失。于是船客渐稀,终于只剩我一个。那师傅竟也不来问我,大约是见得多了,晓得我是外来的闲人,只管径直送到尽头,便算交差。

上岸四顾,空荡荡并无一人,想是时辰太早的缘故。岸边倒摆着一排铁钩网兜之类的赶海物事,可见此处便是地方了。于是顺着退潮后露出的滩涂往前走。未及多远,便见三个本地渔人,穿着齐腰深的防水褂子,手持长夹,背后拖着泡沫箱,正缓缓涉水而行。这一见,便知我猜得不错。


再走数步,浅水滩上果然卧着海星,只是颜色灰白,远不及平日图册上那般鲜艳。轻轻拾起一只,翻过来看,底下是一排细密柔软的触须,微微蠕动着,倒也可爱。我拿手机照了一张相,便又放回水里去了。此来本只为看看,并不想带走什么。有些物事,留在它本来的地方,才算得安妥;

至于那些靠此为生的渔人,自然又当别论,他们取之,是谋衣食,我若取之,便是无谓的贪心了。想必那掌舵的师傅早看透这一层,所以连问也懒得多问一句罢。

复前行数步,见礁石间缀着些青口贝,壳上竟多附藤壶。藤壶这东西,在海中向来不为人所喜,寄生于他物之上,夺其养,碍其动,渔人见之辄去,以为害物。然而转念一想,物生天地间,各有所凭,藤壶之附,亦不过求一席安身之地,自谋其食罢了。人恶其寄生,藤壶岂知人之恶乎?万物苟全性命,各有其道,本无贵贱。吾辈以己度物,强分好歹,倒显得多事了。

水底卧着的海胆,是万万碰不得的。那针细而脆,一触便断在皮肉里,拔不出,化不掉,痛且痒,能熬上许多天。因好奇而伸手的,若不曾先翻翻书册、问问渔人,到头来吃苦的还是自己。可见天地间的物事,凡带刺的,多半是给你先行个礼——你不犯它,它便不动;你若贸然去犯,它也只好照章办事了。好奇固然是好事,但若光有好奇而不肯做点功课,那便与顽童伸手入火炉一般无二了。

水势渐深,已没膝胫,我便不敢再往前去,只得抽身退回,登上那观光栈道,遥遥站着。栈道上干爽稳当,正好作一个看客——看那三个渔人依旧缓缓涉水,俯身拾取,夹具起落之间,想必又是几只海胆或青口入篓。他们有他们的生计,我自有我的闲情,各不相扰。

先前在滩涂里摸索时,还觉得自己也像个赶海的人;此刻退到岸上,才晓得那不过是装模作样罢了。热闹是他们的,我什么也没有,倒也落得清静。想来人这一生,许多事都是这样:走近了,试过了,晓得自己终究是个外行,便退回来,安安心心作一个旁观者,也不算虚度了。

远远望见滩涂上一辆观光车缓缓驶来,慢吞吞的,像一只甲虫爬过泥泞。便知道南猴生态旅游区已经开门了。低头看表,果然,时候到了。
不多时,便会有成群的人提着桶、举着网,踩着方才我走过的泥泞涌进来。届时这片滩涂将布满脚印和吆喝,海星被一只只捡起又丢进塑料桶里,藤壶被人用铲子刮下来,青口贝被成片捋走——与渔人谋生不同,那是另一回事了。我立在栈道上,倒像是被潮水抢先了一步——不是海潮,是人潮。
于是晓得自己该走了。这原本也不是我的地方,不过是趁着无人时偷偷来走了半圈,看了一会儿海星和藤壶,又原样退了回来。如今主人既已开张,闲人自当让路,再赖着不走,就不是旁观,而是碍事了。也好,趁大批游人还未来到,我先一步退场,从容地走,总比被人声裹挟着挤出去体面些。

便动身往三亚去。
出来已七日。每日走走停停,行也无定,止也无定,脚步总被风景绊住,拉扯着不肯放。大约我骨子里原是个闲人,只是平日不自知罢了;这几日才露了本相,在滩涂上发呆,在栈道上吹风,在轮渡上看渔人谈笑,竟生出一种本该如此的错觉。
可惜。
可惜我晓得,过了这几日,过了这三亚的最后一站,便又要按部就班地回去,回到那间屋子,那张桌子,那一条日复一日走熟了的路上。那些日子倒也不算坏,只是不会再有退潮时分独自蹲在滩涂上看一只海星的工夫了。人这东西,向来是身在闲时不知闲,等到闲将尽了,才觉得每一刻都可惜起来。

到酒店安顿下,时辰尚早,便踱出门去。鹿回头就在后面,不高,走着便到了山顶。
立在那上头,整个三亚便摊在脚下了——海湾弯弯的,楼宇密密的,船影点点如豆,人也成了蚂蚁似的黑粒,在地面上蠕蠕而动。这市面倒也繁华,只是与我无干。我不过一个过路客,今日站在这高处远远望一遭,便算把这座城都到过了。
其实心里明白,望和到终归是两回事。那街巷里的烟火气、海风里的咸腥味、夜市上的人声,哪里是站在山顶上辨得出的。然而转念一想,即便下去了,又能如何?脚力有限,时日更有限,一座城偌大,挨个踏足本就不可能。既然登了高,便安心看个够罢,待日头落下、灯火起来,把这形状看在眼里、记在心里,也算不虚此行了。走马观花固然有味,临高眺望也未必输它。横竖都是看,一个在底下,一个在上头,各得其便罢了。















